出售黃金無需繳稅的情況

出售黃金所得利潤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即可免稅
一般而言,出售黃金所得的利潤屬於「轉讓所得」,需繳納稅款。然而,在符合特定條件下,則可獲得免稅。
其中一項是「$25,500 港元特別扣除額」。
這項制度規定,若你每年的轉讓所得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則無需繳稅。
例如,若你扣除購買價格和手續費後的利潤為 $20,400 港元,則在 $25,500 港元扣除額範圍內,因此無需繳稅。
善用此扣除額,你便可免稅獲取出售黃金的利潤。由於這項特別規定是以每年為計算單位,因此謹慎選擇出售時機至關重要。
轉讓所得與特別扣除額的關係
轉讓所得是指出售黃金等資產後,扣除購入成本及手續費等費用後的利潤。每年 $25,500 港元的特別扣除額適用於此類轉讓所得。
例如,若你以 $40,800 港元購買黃金,支付 $2,550 港元手續費,並以 $76,500 港元出售,你的轉讓所得為:
$76,500 港元 – ($40,800 港元 + $2,550 港元) = $33,150 港元
從中扣除 $25,500 港元特別扣除額後,需繳稅的金額為 $7,650 港元。
這意味著只要你妥善規劃銷售,確保利潤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你便可將黃金兌現,而無需繳稅。
「免稅」與「無需申報」的分別
「免稅」與「無需申報」聽起來相似,但意思不同。若出售黃金所得的利潤在轉讓所得特別扣除額(不超過 $25,500 港元)範圍內,通常你無需繳稅。然而,這僅表示「不產生稅款」,在某些情況下,你可能仍需提交報稅表。
例如,若你在同一年申報其他扣除額,如醫療費用扣除或房貸扣除,並申請退稅,你必須在報稅表上列出所有收入,包括來自黃金銷售的免稅利潤。
這是因為稅務局需要掌握你的所有收入,以準確判斷應繳稅款。因此,切勿想當然地認為「免稅就不用申報」,而應將此情況與其他扣除額一併考慮。
出售黃金利潤的稅務制度

轉讓所得或雜項所得,你的情況屬於哪一種?
根據所得稅法規,出售黃金所得的利潤被視為「轉讓所得」或「雜項所得」。
例如,出售多年前購買的金項鍊等一次性交易,屬於「轉讓所得」。
相反,若你持續買賣黃金以從價格波動中獲利,或出於商業目的持續進行此類交易,則可能被歸類為「雜項所得」。
短期與長期轉讓所得的稅率差異
若出售黃金的利潤被視為轉讓所得,會根據持有期間分為「短期轉讓所得」和「長期轉讓所得」,兩者的稅率不同。
具體來說,從購買到出售的期間若為五年或以下,則為短期轉讓;若超過五年,則為長期轉讓。
其機制是,對於短期轉讓,稅率適用於扣除額後的全部利潤;而對於長期轉讓,稅率則適用於扣除額後金額的一半。
這意味著若你在持有超過五年後出售,應繳稅金額將實質上減少一半,從而大幅減輕稅負。讓我們透過下表來確認兩者差異。
持有期間 | 所得類別 | 課稅方式特點 |
5年或以下 | 短期轉讓所得 | 扣除後的全部金額需繳稅 |
超過5年 | 長期轉讓所得 | 扣除後金額的1/2需繳稅 |
為何持有5年的期限是節稅的關鍵分水嶺
當你出售黃金時,有一個不容忽視的關鍵點,就是從購買時起的「持有期間」。
這是因為如果你出售持有超過五年的黃金,在計算轉讓所得時,扣除額後的金額將享有減半的特別優惠。
這就是「長期轉讓所得」的優惠措施。例如,即使你的轉讓利潤為 $35,700 港元,扣除 $25,500 港元特別扣除額後,剩餘的 $10,200 港元也只需繳納一半,即 $5,100 港元。而如果是短期轉讓,扣除後的 $10,200 港元將全額繳稅。
因此,只需稍微延遲出售時機,便能獲得顯著的節稅效果。在考慮出售黃金時,務必確認持有期間。
年度出售利潤不超過 $25,500 港元的情況
若出售黃金所得的利潤,經計算後每年的轉讓所得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則可因特別扣除而免稅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金額適用於「利潤」,而非「出售價格」。例如,即使你以 $51,000 港元出售以 $25,500 港元購買的黃金,由於利潤僅為 $25,500 港元,你可能無需繳稅。
透過有計劃地分散出售時機,你可以將年度轉讓所得控制在 $25,500 港元內,從而免稅。若你擁有不止一件黃金,這種方法尤其有效;你可以分幾年出售,而非一次過賣出所有,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免稅額。
價值低於 $15,300 港元的珠寶等小額轉讓的特別規定
根據稅法,若單件或一套「生活用動產」(如繪畫、古董和珠寶等)的出售價格低於 $15,300 港元,即使產生利潤,也可獲得免稅。金項鍊和戒指也屬於此類。
這項規定適用於繪畫、古董和珠寶等物品,並包括金項鍊和戒指。
當這項特別規定適用時,即使你從出售黃金中獲利,只要出售價格低於 $15,300 港元,你便無需繳納任何稅款。
然而,由於標準基於「單件」或「一套」的價格,因此在同時出售多件物品或以套裝形式出售時,需要特別注意。
若評估價值接近 $15,300 港元,最好在出售前先行確認價格。
對於年收入不超過 $1,020,000 港元的受薪人士,若副業收入不超過 $10,200 港元,則無需提交稅務申報表。
對於年收入不超過 $1,020,000 港元的受薪人士,若來自副業等的雜項所得和轉讓所得合計不超過 $10,200 港元,則通常無需提交報稅表。
由於出售黃金的利潤也計入此限額,若總額與其他副業收入合計不超過 $10,200 港元,便無需申報。例如,你需要將來自二手交易應用程式的利潤或稿費等報酬一併計算。
利用此「$10,200 港元規則」,你不僅可免繳小額黃金銷售的稅款,甚至在某些情況下連申報也無需。
然而,即使無需申報,你仍可能被要求提交地方稅務申報表,因此最好查閱你居住地稅務部門的規定。
出售黃金合法節稅的方法

有計劃地分散出售,以控制年度利潤的策略
若預期出售黃金會產生巨大利潤,分幾年有計劃地出售,而非一次過賣出所有,是一種有效策略。
例如,若你一年內產生 $51,000 港元的轉讓所得,則需繳稅。然而,若你分兩年出售,每年 $25,500 港元,則可每年應用特別扣除額,有機會免稅。
為有效利用每年 $25,500 港元的免稅額,分散出售是有效的節稅方法。此方法可讓你逐步將黃金兌現,同時將稅務負擔降至最低。
為將效果最大化,應提前制定銷售計劃,並結合市場價格來判斷最佳時機。
如何利用5年規則,將長期持有黃金的稅率減半
若黃金持有期間超過五年,轉讓所得將被視為「長期轉讓所得」,扣除額後利潤的一半需繳稅。
例如,即使你的利潤為 $30,600 港元,扣除 $25,500 港元後剩餘 $5,100 港元,若為長期轉讓,則只需繳納 $2,550 港元,稅負相比短期轉讓減半。
若持有期間僅差幾個月就超過五年,稍微延遲出售即可獲得顯著的節稅效果。
此外,即使是透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黃金,也可繼承前任持有者的持有期間,因此可能意外地符合長期轉讓的資格。出售前,建議你確認持有期間,並盡可能在持有超過五年後出售。
保留購買成本證明書的顯著好處
要計算出售黃金的利潤,「你購買時花了多少錢」這個證明至關重要。
若無法證明購買成本,稅務局可能會採用「估算購買成本」,將銷售價格的5%視為購買成本,這可能會導致應繳稅款增加。
因此,購買時的收據、發票或收據等證明文件至關重要,為減輕未來的稅務負擔,務必妥善保管。對於長期持有的物品,由於容易遺失,建議儲存電子副本。
若能清楚證明購買成本,轉讓所得的計算將更為有利,讓你避免繳納不必要的稅款。
總結
出售黃金時,只要充分了解免稅方法,便能將所得利潤最大化。
有許多出乎意料的免稅條件,例如每年最高 $25,500 港元的特別扣除額、價值低於 $15,300 港元珠寶的特別規定,以及受薪人士的 $10,200 港元規則。
此外,透過持有超過五年將應繳稅額減半的機制,或分幾年出售以利用免稅額的策略也同樣有效。
除了以上方法,妥善保管能證明購買成本的文件,並注意交易頻率以避免被歸類為雜項所得,也是節稅的關鍵。
只要正確理解制度,並靈活運用銷售時機和方法,這些目標完全可以實現。
常見問題

出售黃金時,最高可免稅多少?
若出售黃金所得的年度利潤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則可因特別扣除而免稅。這不僅適用於金條,也適用於股票、房地產等其他綜合課稅資產的轉讓所得。例如,若你出售黃金的利潤為 $15,300 港元,且沒有其他轉讓所得,總額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則應繳稅金額為零。
出售黃金時,若每年利潤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是否無需繳稅?
是的。若年度轉讓所得總額(扣除購買成本及手續費後的利潤),加上其他轉讓所得,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則該年度無需繳稅。然而,若你分幾年出售或有其他轉讓所得,所有金額都會被合併計算,這一點需注意。
若我出售黃金所得 $51,000 港元,需繳納多少稅款?
即使你以 $51,000 港元出售黃金,是否繳稅取決於「你購買時花了多少錢」。
例如,若購買價格為 $30,600 港元,利潤則為 $51,000 港元 – $30,600 港元 = $20,400 港元。由於此利潤在 $25,500 港元特別扣除額範圍內,因此無需繳稅。
另一方面,若購買價格為 $15,300 港元,利潤則為 $35,700 港元,扣除額後的應繳稅金額為 $35,700 港元 – $25,500 港元 = $10,200 港元。
例如,若一名年薪為 $204,000 港元的受薪人士獲得這筆 $10,200 港元的轉讓所得,預計稅務負擔約為 $2,040 港元,其中包括「$10,200 港元 × 20% – 扣除額」的所得稅,以及「$10,200 港元 × 10%」的居民稅。
因此,是否繳稅取決於購買價格,因此事先計算利潤非常重要。
若出售黃金所得 $102,000 港元或以上,是否需繳稅?
若出售黃金的金額為 $102,000 港元或以上,買方會向稅務局提交「支付記錄」,稅務局將會掌握相關資訊。即使轉讓利潤不超過 $25,500 港元,也可能需要提交報稅表,這一點需注意。提交支付記錄的義務通常在出售金額達到 $102,000 港元或以上時產生。